发布人:北少林寺 发布时间:2013-12-25 15:25:15 浏览次数:次
( 1 )因缘法则:佛教认为,世间的万事万物,皆遵循因缘法则而生灭。佛陀说:诸法因缘生、诸法因缘灭。什么是因,即事物的内部原因,什么是缘,即事物的外部条件。佛陀认为,内因和外缘的和合,便产生了万事万物,如氢气与氧气在某一条件下一合和,便成了水。而内因和外缘,一旦离散,万事万物便消灭,如水在某种条件下一分离便又成了氢和氧。
( 2 )无常法则:这世界,既然因缘而成,佛陀又推理出无常法则,即世间事物无法恒常。自然界的沧海桑田,人类的生老病死,一切都在生住异灭中。果子看似不动,实际上,时刻在腐朽之中。地球,亿万年后,也有毁灭的一天。佛教本身,到一定时候,也将不复存在。名利、地位、金钱,何不如此。因此,存在是暂时的现象,变化和运动才是事物永恒的本质。
( 3 )空的法则:从无常原则,佛陀又推出空的法则,万物无常,不能久远,终归灭亡,因此是空的。佛家的空,不是指不存在,而是指不能永恒地存在。不能把空,理解为空空如也的空,什么也没有的空。有人以为,四大皆空,是指财、色、名、利空,这是误解,实际是指地、水、火、风空。佛家的空,实际上是一种妙有,说空,又有形式的存在,这形式,这现象,可以被我们利用,我们可以假借现象追求本质上的东西,追求真善美的东西,佛家用词是:以假修真。
( 4 )无我法则:从空的法则,佛陀又推理出无我原则。这世间的万事万物,变化无常,没有我的存在。如果有我,就可以自我主宰,我要怎样就怎样,我要不病、不死,我要入地、我要飞天,我要一口喝干大海,但我们做不到,我们无法把握自己。我们只是某种意识和元素的因缘合成,因缘一散,我们就不存在了,我们所讲的我,是假我,只是假名,称呼而已。由此可知,诸法无我。无我,也就无主宰。自我尚且不能主宰,如何主宰别人,可见,这世间也没有主宰者。
( 5 )联系法则:从因缘的法则,佛陀又推出联系的法则,认为,这世界,是相互因缘、相互因果、相互联系的,就如一张互动的网,牵起一角,就动了全部。佛陀说,不能只看见树木,而没有看见森林。从此意义上,则人与人、社会与社会,需要同舟共济,需要互助,应该共荣。
( 6 )命自我立法则:从因缘的法则,我们还可以看到命自我立原则,即自己命运自己把握。既然事物由因缘合和产生,那么,改变因缘,结果也就会相应改变。出家人的修行,就是为了改变因缘。创造好因,创造好缘,就会改造因缘,改造命运。佛陀反对算命,因为,因缘是随时可以改变的,那么,何来固定结果的命运可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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